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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2022/04/14 10:55:24 查看1112次 来源:张越律师
法律咨询
张某非常喜欢小动物。张某的女儿不惜花大价钱,给张某买了一只小狗。一天,张某带着自家的小狗出来遛弯。在等待红灯过马路的时候,小狗突然脱开绳子,跑到了马路中央,被一辆轿车撞上,当场死亡。在该事件中,责任该如何承担?
律师答疑
如果狗是在主人的控制下被撞死,视同造成财产损失,类似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那么机动车一方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承担无过错责任。但《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如果狗脱离主人的控制,在路上乱跑,对交通秩序构成干扰,不仅无权请求赔偿,相反,如果事故给机动车或他人造成损失,还要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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