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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18:39:12 查看638次 来源:吴中律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双方无论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离婚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和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密切相关。在我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行政程序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应当依法予以解除婚姻关系。在夫妻生活中,双方共同生活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居指的是双方不再共同生活,不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财产上分离、不再互相帮扶、不在同一地点共同居住等。但此处需注意的是,双方的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不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而是因工作、学业等客观问题被迫分居的,法院不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同时,本条还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但没有构成法律上认定的感情破裂的事由的,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则,一般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分居又满一年的,一方如果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一审法院做出离婚判决,但该判决并没有立刻发生效力,婚姻关系也没有随即解除。当事人双方对判决结果不满的,可以就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只有在双方15日内都未上诉的情况下,一审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因感情破裂而分居的夫妻,如果想要离婚,应当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联系律师,尽快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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