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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15:56:59 查看152次 来源: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非法经营行为是包括了行为人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规定的专营,或其他限制买卖交易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及法律规定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
一、什么是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包括: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延辉律师提醒您,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正常的市场秩序,并且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了非法经营的行为。
三、非法经营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的数额认定标准是: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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