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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9:08:36 查看5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来咨询关于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公司经常会称经营状况不好、收益不佳等来延迟支付甚至迟迟不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应当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这个问题。
一、无故拖欠工资是否违法。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因此,公司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发放是违法行为。
二、公司拖欠工资应当如何处理?
公司拖欠工资时,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之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一般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并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除此之外,劳动者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可提出被迫离职,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不执行支付令或者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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