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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11:29:46 查看1403次 来源: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
本文主要介绍了高利贷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了高利贷的法律责任和认定标准。法律规定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为高利贷。
一、高利贷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放高利贷的法律责任有:
1.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构成高利转贷罪的,要承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高利贷的认定标准
茂弘律师提醒您,高利贷的标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高利贷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以及“高利贷的认定标准”的全部解答,如您还有其它疑问,您可以联系咨询茂弘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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