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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5 12:48:33 查看14次 来源:顾继宪律师
在实践中,劳动者在打工伤官司并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就进入了索赔阶段。在索赔时,我们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赔偿我们的工伤损失,然而,在开庭时,用人单位可能不认可劳动关系,仍然坚持你不属于工伤,对于他的辩解是否会影响案件的结果和审理进度?
一、我们需要了解工伤案件的三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是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阶段,其最终目的是确认劳动关系,由审判机关认定你和单位是否具备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法院最终认定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具备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阶段在第一阶段就能够解决。
(2)第二个阶段是申请认定工伤并进行工伤鉴定。工伤认定书完全具备法律效力后,作为用人单位无法证实它是错误的,也无法推翻。
(3)第三个阶段是索赔阶段。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时,你会提供第一个阶段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仲裁委员会通常不再审理,如果老板表示不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员就会确认劳动关系阶段已经审理完毕。
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并且经过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后,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不再审理,因此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老板提到的这些话严格来讲在法律上行不通,你说这些没用,仲裁员也不会再审理这个问题。
二、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阶段,主要审理赔偿金额,仲裁员会审查工伤赔偿金额,包括工资数额、赔偿项目以及你能拿到的赔偿金额,这才是仲裁员审理的范围。
仲裁员经过审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举证证明本人工资数额,就能计算出工伤赔偿金额,只裁决工伤赔偿,对于劳动关系这个问题直接不再审理,他们只说已经审理完毕,之后的事情不再审理,并非原来审理的法律文书没有生效,而是原来审理的法律文书具备法律效力,完全生效后,你就没有权利再提异议。
在索赔阶段,只要用人单位的老板或者聘请的律师不认可劳动关系,你作为劳动者完全不用担心,不用理会和担心,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主张用人单位赔偿你的工伤损失即可,仲裁员都会依法支持你的工伤损失。对于你计算的赔偿数额,例如你有证据证明本人的工资数额,另一方面证明的数额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内,仲裁院就会支持你的仲裁请求,并且下达裁决书,由用人单位赔偿你的损失。
所以说,在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和工伤待遇阶段,一旦胜诉,裁决书将生效就具备法律效力,我们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使老板表示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不属于工伤,这些都是之前审理过的事情,如果你再拿出证据,那么只能证明你不懂法律,相应的审判机关也不会再审理。只要裁决书生效并强制执行,法官就会执行用人单位将赔偿款执行到位,赔偿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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