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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案例」腹部术后吻合口瘘死亡,医院被判担责-九游会棋牌

2025/02/19 22:14:03 查看228次 来源:马恒宾律师

【基本案情】

患者因“间断上腹部疼痛半年”入住a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

入院第4日,在全麻下进行了“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经腹腔镜结肠部分切除术+腹腔镜下腹腔粘连松解术”。术后发生肠吻合口瘘,经保守治疗效果不佳,一次手术后第25日,在全麻下行“剖腹探查+结肠造瘘术”,二次术后第22日,患者因造瘘口肠壁坏死、腹壁感染,在全麻下行“腹腔镜探查、右半结肠切除术+回肠乙状肠吻合术+肠粘连松解术”,术后患者血压下降,心跳呼吸骤停,给予紧急心肺复苏,转入重症监护室。经抢救至术后次日23:21:55,患者仍然深昏迷状,无意识好转,血压仍偏低,严重代谢性酸中毒,多器官功能衰竭,病情危重,自动出院后患者死亡。

【鉴定意见】

a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疗过错的原因力大小为主要。

【法院判决】

a医院赔偿原告损失42万余元。

【解析】

结肠部分切除术是一个相对较大的手术,有出血、感染、肠瘘等多种风险。在对病变性质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手术,可能会因为对手术难度和风险预估不足,导致手术过程中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影响患者的预后。即使结肠隆起疑为恶性肿瘤,也需要尽量取得活检,进一步评估是否有转移等情况来确定分期,以决定是否同期手术。

患者术前胆囊炎并结石诊断明确,有胆囊切除手术指征。但结肠内膜下隆起,因术前病变性质未明确,直接行结肠部分切除手术指征并不明确,医方在第一次手术术前风险评估和风险告知不充分、手术中结肠吻合操作欠规范、二次手术范围过大三次手术后对大出血观察不力,抗休克抢救治疗迟延等医疗过错,医方过错被鉴定为系导致患者损害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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