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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20:38:29 查看7次 来源:林智敏律师
如何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以下林智敏律师为您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一、核心区别的法律依据
1. 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
o 规制对象:生产作业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o 典型场景:操作人员违反具体作业规程导致事故
2.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
o 规制对象:安全设施及条件保障缺失
o 典型场景:企业未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条件引发事故
二、四维度区分标准
犯罪主体差异
责任事故罪:直接参与生产作业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操作工)
▶例:某化工厂技术员擅自变更工艺流程引发爆炸
劳动事故罪:负有安全设施管理职责的特定主体
▶例:建筑公司安全总监未按标准采购合格防护网
行为表现区别
责任事故罪:积极的违规作为
▶行为特征:违反明示操作规程(如关闭报警装置、超速运行设备)
劳动事故罪:消极的不作为
▶行为特征: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未检修老化电路、不配备防尘设备)
主观过错认定
责任事故罪:侧重对"具体操作规范"的违反认知
▶证明重点:行为人是否明知操作规程内容
劳动事故罪:侧重对"安全隐患"的应知应会
▶证明重点:行为人是否具备发现隐患的专业能力
举证责任分配
责任事故罪:需证明违规行为与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
▶举证难点:排除其他干扰因素的介入影响
劳动事故罪:需证明隐患状态与事故发生的必然联系
▶举证难点:证明隐患已达到明显危险程度
三、实务认定难点解析
竞合情形的处理:当既有违规操作又存在设施缺陷时,按"从一重罪"原则处理
特殊岗位的双重责任:安全管理人员直接参与作业时可能构成双罪
四、企业合规应对建议
建立双重防控体系
操作层面:编制可视化作业指导书(预防责任事故)
设施层面:实行安全设备三级点检制度(预防劳动事故)
员工风险防范要点
操作人员:留存岗前培训记录、操作规程签收单
管理人员:保存隐患整改通知书、设备采购验收单
林智敏律师提示:两罪区分关键在于"行为违规"与"条件缺失"的本质差异。建议企业构建"操作规范 设施保障"双重防火墙,个人注意保存履职证据,避免法律风险。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专业尽责的林智敏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温馨提示:如遇刑事案件,先不要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不要盲目相信“黄牛”“找关系摆平”等野路子,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专业高效,为当事人利益全力辩护,不让当事人蒙受不白之冤。擅长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从案件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而拿出独特辩护方案。宗旨:不让任何一位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刑事辩护方案,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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