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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16:53:57 查看3673次 来源:程杰律师
1、离婚孩子不上户口怎么办
如果你想为孩子办理户籍,可以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但前提是你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否则你无权为孩子办理户籍。
孩子跟谁在一起,家喻户晓,给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到当地派出所。
2、如何处理离婚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和证明材料,并查询有关情况。如果双方真的想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就应该当场登记并出具离婚证明,这样夫妻的生活就结束了!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签订离婚协议后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来说,向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不离开,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对于第二次诉讼,如果法院认为双方的关系是不可弥补的,将决定终止婚姻关系。
3、如何处理离婚子女的监护权
至于谁抚养孩子,要看孩子的哪一方面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在确定监护权时,会考虑到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和双方的收入。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孩子由妇女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要听孩子的话。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至于财产,一半财产按此方式分割,过错方少分或无份;无过错方也可以向过错方索赔,包括精神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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