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2021/11/25 14:36:32 查看1445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养老金怎么分割?
离婚案件中,法官在处理养老保险金分割问题时,首先,会审查夫妻双方是否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
如果已经到了退休年龄,那么实际领取的或应当取得的养老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其次,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
对于另一方请求分割养老金的,审查婚后是否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
如果是用夫妻佛统财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那么法院可以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再次,通常以不破坏个人养老金账户专属性为原则,以一方支付另一方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住房公积金怎么分割?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属于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那么离婚时,公积金应该怎么分割呢?
首先,审查住房公积金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会被分割。
其次,由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因此,法院可以在计算出总额后,
经过折抵,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住房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补偿,
此后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不再进行分割。
再次,如果婚后动用住房公积金等住房资金购买房屋的,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离婚时,对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法官会审查申请购房主体、出资、双方户籍等情况,作出判决。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即使经济适用房还没有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
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
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 | | | | |
九游会棋牌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九游会棋牌的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